嘉诚国际: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1-21 1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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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17-020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

同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收到《关于对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公告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

如下: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今日披露《关于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

的公告》,称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签署了金

额为 1480 万元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一、公告显示,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80万元,金额较小。请公司补充披露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该合同可能产生的利润及

其占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的比例,并进行风险提示。

二、公告显示,该合同系公司为浙江菜鸟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属于日常经

营合同。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对日常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2017 年度所签订的

日常经营合同及其披露情况,并说明对其他日常经营合同是否遵循一致性原则

进行了披露,是否存在选择性披露的情况。

三、公告显示,该合同的履约期限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请公司补充披露该合同的签署日期,以及迟至2017年11月21日才予以披露的原

因,说明是否存在披露不及时的情况。

请你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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