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7-004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1 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5,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5,300 万股增加至 20,400 万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300 万元增加至 20,400 万元。
此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并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
票并申请在主板上市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
经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根据发行及上市情况修订《章程(草
案)》的相应条款、办理注册资本验证及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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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
款修订如下:
一、修订前 标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后 标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订前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8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5,100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00 万元
四、修订前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4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20,400 万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草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同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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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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