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7-231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申请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鉴于近期监管要求发生了变化,公司与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后,决定
终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并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经核查,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
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俞鹂、李量、杨耕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