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7-03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且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
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
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
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
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