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芝股份: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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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

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芝股份,证券代

码:002856)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和 2017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确

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

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

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了《筹划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2017 年 8 月 4 日和 2017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公告编号:2017-026)、(公告编号:

2017-027)和(公告编号:2017-028)。以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8 月 18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保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

常波动,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

过 1 个月,即预计将在 2017 年 9 月 1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一家土木建筑行业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两名自然人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股东,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股东为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不涉及与公司现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方案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不

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初步的意向协议,但具体交易方案

尚未最终确定,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以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二、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正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事项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

法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障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芝股份,证券代码:002856)

自 2017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如公司预计未能在停牌后 3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等相关事项,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

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继续延期复牌申请。如继续停牌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

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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