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于7月14-15日在北京召开。我们对于本届会议有五个方面的评论:其一,总体而言,会议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中性,不必过分悲观。其事,通过建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来加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与问责,把运动式监管常态化,弥补监管漏洞,并避免监管自身可能引发的风险。其三,在“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的同时,呼吁提高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这意味着要改善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痼疾,这又需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以及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其四,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这一点值得高度重视,说明金融反腐仍将继续,中央推进此次会议部署任务的态度是坚决的。其五,金融开放要做,但会相当谨慎,这实际上是对过去开放节奏可能过快的一些反思。
与去年年底至今一行三会的运动式监管相比,本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将会更好地协调一行三会的监管行为,避免监管竞争的重演。从边际上来看,并没有出台全新的监管政策。
尽管加强监管的大方向不会改变,金融机构制度套利的时代可能终结,但会议也强调了“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同时,在三大金融工作主题中,把“服务好实体经济”放在“防控金融风险”之前。此外,这次建立的新的协调机构名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而非“金融监管委员会”。这均说明,中央政府是想规范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而非一味通过加强监管来抑制金融市场过快发展。我们维持在中期报告中提出的“金融监管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但金融监管的边际强度在下半年有望适当放缓”的判断。
本次建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与2013年创设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比,级别更高、权力更大。根据相关文件,上述由央行牵头的部际联系会议的工作规则是“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重大亊项按程序报国务院。”对相关部门的要求是“人民银行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相互支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转。”不难看出,这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是实质性的权力机构,对一行三会的约束并不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