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5月12日讯,珠海港午间公告称,2017年5月12日,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力集团”)收到参股25%的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议明确: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股东利润人民币127,548,551.13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25%分配其股东利润人民币31,887,137.78元。公司称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确认相关投资收益人民币31,887,137.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