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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一季度利润大增,分红承诺兑现

来源:中国银河 作者:周然 2017-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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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

公司公布2016年年报以及2017年一季报业绩。公司2016年发电量2060.6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489.39亿元,同比增长3.1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7.81亿元,同比增长13.97%;实现每股收益0.9446元(同比比率按照追溯后数据计算)。公司2017年一季度发电量328.5亿千瓦时;

实现营业收入78.55亿元,同比增长0.26%;归属净利润27.08亿元,同比增长23.48%;每股收益0.1231元(同比比率按照追溯后数据计算)。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来水偏丰及超设计发电助力收入增长2016年溪洛渡-向家坝上游来水量同比偏丰12.2%;三峡-葛洲坝上游来水量同比偏丰8.2%。受此影响,公司2016年发电量2060.6亿千瓦时。

其中,三峡电站935.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葛洲坝182.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溪洛渡610.03亿千瓦时,向家坝332.25亿千瓦时。

在部分电站来水偏枯的情况下,公司超设计发电142.1亿千瓦时,没有因设备原因产生弃水。随着电站的陆续投产,流域梯级水库群综合运用水平逐步提升,梯级补偿效益进一步显现。

(二)一季度利润大增,投资收益是主因。

公司一季度实现归属净利润27.0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3.5%,其中投资收益增加是主因。公司一季度实现投资收益8.35亿元,较去年同期1.99亿元增长320.7%,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公司持有多家电力上市公司股份,主要包括川投能源0.5%、三峡水利10.2%、国投电力4.7%、湖北能源23.4%、上海电力3.5%、广州发展11.5%。公司积极实现能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多地域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分红承诺兑现。

2015年金沙江资产重组时,公司曾承诺2016-2020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0.65元/股,2021-2015年不低于净利润的70%。2016年实际的分配方案是:重组前老股东持有的165亿股和七家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20亿股,按每10股派现7.25元;由于已享受川云资产2016年一季度利润,三峡集团、川能投、云能投以资产作价认购的35亿股,每10股派现6.5元,低于其他股东。分红方案兑现并超出了之前承诺的现金分红额度。

3.投资建议。

我们维持长江电力“推荐”评级。主要理由:1)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资源禀赋优异,标的稀缺;2)由于成本刚性特征,成熟水电盈利能力强、现金流价值凸显;3)承诺的分红比例兑现率高;4)顺应行业变化,抓住改革机遇,打造“发电、配电、售电”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我们预计公司2017-2018年EPS 分别为0.89元和0.97元。

4.风险提示。

来水不佳对公司业绩恐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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