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连续减持,万里扬(002434)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利邦24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利邦于2016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万里扬1200万股,占万里扬总股本的1.1765%,累计减持比例占万里扬总股本的4.902%,并于2016年11月3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11月7日,香港利邦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万里扬3420万股,占万里扬总股本的3.353%,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日内停止交易。
深交所指出,香港利邦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3.1.8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香港利邦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实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连续减持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山东墨龙股价处于高位时,公司实控人张恩荣在2014年9月26日以10.89元/股的均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1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套现1.51亿元。2016年12月23日,张恩荣与一致行动人、公司总经理张云三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以10.97元/股的均价减持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4%,套现8227.5万元。今年1月17日,张恩荣再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以9.25元/股的均价减持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套现2.78亿元,且未履行信披义务。
由于张恩荣减持幅度在1月17日已经超过5%,对方于1月18日收到了深交所发布的监管函。深交所指出,张恩荣累计减持山东墨龙股份4390万股,合计占山东墨龙总股本的比例为5.502%,当张恩荣在累计减持山东墨龙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且未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其上述行为属于违规。
此外,温州宏丰实控人、董事长陈晓也因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间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规定履行停止交易而收到监管函。
而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ST山水股东钟安升等人隐瞒一致行动人举牌上市公司一事,上述股东也在共计买入公司1027.73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5.95%)后仍然继续买卖公司股票,直至2016年2月18日公司因停牌核查股价异动原因时才被动停止买卖。上交所对钟安生等股东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股东钟安升予以公开谴责,对郑俊杰、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予以通报批评。
记者查阅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根据第十三条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在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持股5%以上的股东属于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知情人员,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以便中小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获悉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