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7年2月20日公告,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能源”)50%股权以人民币26,829.54万元转让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投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为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新大洲能源50%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未经审计)金额,即26,829.54万元。
【事件点评】: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调整优化股权结构,有利于开展对外融资、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理顺管理架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近两月机构评级】:
无
【技术点睛】:
该股近期维持横盘调整,上一交易日下穿10日均线,MACD指标持续走低,空方势力较强,后是趋势不明,逢高减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