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 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完成新证券发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11 日披
露了《关于参股公司完成新证券发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2),
新奥股份现就公告涉及的参股公司 Santos Limited (简称“Santos”)为募集资
金而实施新证券发行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Santos 新证券发行应履行的程序
在澳大利亚法律框架下根据一般法律概念,公司发行股份的决策权限归属于公
司董事会享有。依照 Santos 公司章程第 5 条规定,Santos 董事会有权:(a)发行
公司股份、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股份;(b)决定被发行股票或期权的条款以
及在该等股份或期权上设定权利或限制。在该种权限下,Santos 董事会应就是否
发行新股由董事会进行审议,并需要董事会简单多数表决同意。同时,依据《澳大
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1 条规定:公司在未经公司股东会半数以上股东以普
通决议的形式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在 12 个月内不得发行超过其总股本 15%的股份;
同时,《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2 条列示了 16 种不适用 7.1 条规定的情
形,包括“通过实施证券购买计划(SPP)的股份发行”。
Santos 因本次募集资金而新发行股份总数为 306,847,537 股,依照《澳大利
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 Santos 公司章程规定,该新发行股份总数在扣除向合
格澳大利亚、新西兰股东推行的股份购买计划而发行的 50,847,537 股后(注:根
据《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2 条,股份购买计划属于“通过实施证券购
买计划(SPP)的股份发行”,不受 7.1 条“公司在未经公司股东会半数以上股东
以普通决议的形式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在 12 个月内不得发行超过其总股本 15%的
股份”的限制),Santos 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 12 个月内新发行股份总数为
263,923,242,该新发行股份占总股本(注:1,774,402,843)的 14.87 %,未超过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1 条规定的触及股东会审批要求的 15%,所以
Santos 董事会有权决定新股发行事项,就该等股份发行无需召开股东会,也无需
征求股东意见。综上,新奥股份作为 Santos 第一大股东亦无需就 Santos 发行新股
份事项发表意见。
二、Santos 发行新股对新奥股份的影响
Santos 本次资金募集发行完成后,新奥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 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简称“联信创投”)仍持有 Santos 209,734,518 股股份,持股
数量未发生变动,股份占比从发行前的 11.81%减少到 10.07%,持股比例下降 1.74
个百分点,但联信创投仍系 Santos 的第一大股东,且为唯一持股 10%以上的主要
股东(持股比例数据来源于 Capital IQ 的公开资料)。
三、其他说明事项
新奥股份 2017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完成新证券发行的提示性公
告》及相关备查文件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更 多 关 于 Santos 的 情 况 , 敬 请 查 阅 Santos 官 网
https://www.santos.com。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