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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烯碳年报数据出错坐实 公司及相关高管被公开谴责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7-02-16 14: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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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网(记者 何玉晓)*ST烯碳(000511)昨日公告称,公司于2月14日收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其中,公司2015年年报净利润等数据存在差错的事实坐实,此外,公司财务报告中对外担保披露也存在错误,对此深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负责人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此前,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曾于去年12月22日以《停牌近7月 复牌八跌停 *ST烯碳遭 “躺枪”股民投诉》为题进行过报道,指出*ST稀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较多,其中公司对2015年业绩披露时出现数次修正,2015年度净利润由1353.57万元变为亏损1740万元。

具体来看,2016年4月15日,稀碳新材业绩快报显示2015年度净利润为1353.57万元,2016年4月16日更正后的业绩快报仍旧显示2015年度净利润为1353.57万元。4月26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后不久,公司又披露了2015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净利润为226.75万元。不过,公司在11月22日(复牌前一天)披露的2015年年报为净利润亏损1740万元。

上述事实近日遭到深交所处分。经查明,*ST烯碳存在两项违规事实。

一是定期报告披露存在差错且更正后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其中影响净利润-1967.74万元,差错率达-867.8%。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对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事项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差错更正对2015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均产生影响。公司差错更正后的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二是财务报告对外担保披露存在差错。公司在2015年财务报表附注第十节披露,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担保9000万元。2016年11月22日,公司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将上述事项更正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

深交所认为,*ST烯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王大明,董事、总裁范志明,时任财务总监熊帅辉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为此,深交所对*ST烯碳、王大明、范志明、熊帅辉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ST烯碳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目前正处在立案调查阶段。由于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2016年前三季净利润仍亏损逾8000万元,濒临暂停上市的*ST烯碳曾在去年12月一连发布了两份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显示预计产生的股权转让收益合计超过2.99亿元。从公司最新发布的年报预告看,公司预计2016年将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净利润4.5亿元至5.2亿元。

“大多数情况下,深交所调查的内容与证监会行政处罚内容不完全一致,目前证监会调查还没结束,深交所流程走得快,证监会流程走得慢。从深交所的处分决定来看,*ST烯碳2015年年报净利润等数据存在差错的事实已经坐实了,预计后期证监会下达处罚的可能性较大。”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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