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4日晚间公告,公司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3日和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控股股东机电公司和实控人李维均表示,将遵守公司“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