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平】此公告解读为中性。近日,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4民初248号《民事判决书》。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新疆那拉提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40万元; 2、驳回原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那拉提新能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对其追偿存在较大难度,公司仍将通过诉讼全力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关注后续诉讼。(盛世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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