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对顺威股份股东文细棠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查明,顺威股份股东文细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顺威股份于2016年3月22日公告文细棠(持有顺威股份17.5%的股份)拟减持股票。文细棠于3月23日通过深交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卖出3,147,140股,成交金额为6,103.38万元,卖出股份比例占顺威股份总股本的0.79%。文细棠在3月23日至4月18日共卖出股份总计5,030,550股,成交金额总计9,637.47万元,卖出股份比例占顺威股份总股本的1.26%。文细棠未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比例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为此,深交所对文细棠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