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多】此次公告解读为利好。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对虚拟显示领域市场发展前景的研判,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20 万美元受让以色列 Lumus 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 Yaakov Amitai 先生持有的 Lumus 普通股 100,000 股, 以自有资金 500 万美元认购 Lumus 新发行的 C 类优先股 93,353 股,同时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晶光电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 Lumus 无担保可转债 300 万美元转为 C 类优先股 67,362 股的股权。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投资 1020 万美元 (含前次可转换债券 300 万美元, 约合人民币 6,956.4万元) ,交易完成后将持有 Lumus 公司 260,715 股股权,其中普通股 100,000 股,C 类优先股 160,715 股,占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3.06%。
Lumus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可穿透式视频眼镜核心器件及技术服务提供商,特别是在偏极化波导技术以及在视场角方面具有比较突出的技术优势。 通过与公司紧密合作,已形成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光机设计、开发能力和光学元器件的设计加工能力。同时,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与Lumus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借助于Lumus在穿透式视频眼镜方面领先的设计能力及欧美客户资源,加快公司在虚拟显示领域的发展。(盛世创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