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ST华泽涉嫌违规15名高管被调查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映泉 2016-10-22 09:33: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ST华泽(000693)10月21日晚间披露公告,近日公司合计15名现任以及离任董监高人员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称,因ST华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立案调查。事实上,上述多名高管早在今年5月12日就被证监会通报立案调查。

公告显示,本次收到《调查通知书》的高管名单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7名成员王应虎、王辉、王涛、陈健、赵守国、雷华锋、宁连珠全部在列,第八届监事会3名成员朱小卫、阎建明、芦丽娜亦全部在列,高管中赵强、金涛在列,离任高管则有陈胜利、朱若甫、程永康3人。其中,已离任的高管陈胜利表示拒绝签收调查通知书,他认为:因为对调查的有关事项不知情,所以认为自己对信息披露不应承担责任,因此拒绝接受、签收调查通知书。但他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证监会调查人员及ST华泽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现场见证。

回顾ST华泽此前被调查的经过。2015年11月,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随后2016年的3月14日和3月16日,时任ST华泽董事长王涛和财务总监郭立红又纷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月28日,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给出非标意见,主要是因为ST华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ST华泽资金。经公司自查,截至2015年底,违规占用的余额为14.97亿元,该占用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随后,ST华泽因此进行停牌整改。

5月12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同时对公司15位董监高进行调查,分别是董事会成员王应虎、王辉、陈健、赵守国、雷华锋、宁连珠;监事会成员朱小卫、阎建明、芦丽娜;高级管理人员赵强、金涛;以及四位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胜利、朱若甫、程永康、吴锋。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立案调查是对相关当事人的告知,是立案调查的必要程序。加上今年3月分别被调查的王涛与郭立红,ST华泽共有17位高管遭遇调查,特别是7名董事会成员被“一锅端”。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类似的情况并不常见,说明公司可能面临比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7月8日,ST华泽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指出ST华泽四项违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未及时修正;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深交所向ST华泽作出了三项处分:对ST华泽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ST华泽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王涛、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王辉、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王应虎和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公司董事陈健,董事、时任副总经理朱若甫,独立董事雷华锋、赵守国、宁连珠,监事朱小卫、阎建明、芦丽娜,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赵强,副总经理金涛,时任总经理陈胜利,时任副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郭立红,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锋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对于目前的ST华泽而言,公司以及多名董监高人员所面临的处罚可能不仅仅是上述三项处分那么简单。公司可能还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ST华泽日前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指出:“公司目前无法掌握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也无法预测本次立案调查可能的处罚是否会使公司触及暂停上市的标准。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和14.1.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