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160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 9 月 6 日起暂
停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
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
资。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 13.1.2 条规定,自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告起发布可能被暂停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暂停上市期间
工作进展情况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 年 01 月 01 日—2016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 属 于 上 市 比上年同期下降:144.43%~160.11%
公司股东的 盈利:1703.94 万元
净利润 亏损:757.09 万元~1024.29 万元
其中,2016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为: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 属 于 上 市 比上年同期下降:812.05%~1063.35%
公司股东的 盈利:62.68 万元
净利润 亏损:446.31 万元~ 603.83 万元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2016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
1、本次业绩预告期间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
1)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
2) 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电力行业发展放缓对签订的合同数量产生了消
极影响;
3) 公司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以来,尤其是 2016 年 6 月 1
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后,公司自 6 月 2 日起每五天
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频繁的风险提示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作出
的处罚决定对公司的市场信誉造成负面影响,致使订单减少。
2、预计公司 2016 年前三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799.96 万元,对净
利润影响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关于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暂停上市决定及存在终止上市风
险的说明
公司因触及欺诈发行情形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并被依法
移送公安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6 日起暂停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4.1 条的规定,
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后,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被法院作出
有罪判决、或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或符合恢复上市申请条件
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
市交易。目前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3、2016 年前三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