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9月26日消息,上交所发布关于ST慧球重大诉讼事项的监管通报。
2016年9月23日收盘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部门收到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慧球”或“公司”)相关股东提交的民事起诉书和应诉通知书,获悉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当日,本部即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函号:上证公函【2016】2143号),督促公司及时核实重大诉讼等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要求公司立即披露监管函件问询内容。因公司未及时按要求披露监管函件内容,上交所于9月26日晨间对公司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截至今日19点,公司仍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项,为保证投资者知情权,现上交所将监管问询函予以公开。公司股票将于9月27日复牌交易,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询函全文】
关于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我部收到相关股东反映你公司涉及一起重大诉讼。此外,我部还关注到媒体报道你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披露:
一、相关股东反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关于你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你公司为第三被告,被诉请承担合计15亿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具体诉讼事项参见附件。
1、请你公司核实上述诉讼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立即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起诉书称,2016年4月27日,你公司股东顾国平与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躬盛)签订《股权转让备忘录》《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借款协议》,约定顾国平将你公司经营权及其所持有的6.66%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躬盛,转让对价为7亿元。请你公司向顾国平和上海躬盛核实上述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补充披露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
3、起诉书称,你公司对上述经营权和股份转让款、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请你公司核查起诉书中所称的担保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二、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目前,你公司在任董事为5人,如上述独立董事辞职,你公司董事会人员将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请你公司核实上述独立董事辞职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请你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措施。
你公司应于2016年9月26日前核实上述事项,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函件内容。
附件:《民事起诉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