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国资大股东拟转让19.66%股权。公司今日披露,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的通知,泸州市国资委经请示省国资委,同意泸天化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1.15亿股泸天化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6%。截至今年6月底,泸天化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达54.38%。
公告显示,本次转让对拟受让方设置的资格条件为:拟受让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法人(上市公司股改承诺国有股权不低于51%);拟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与泸天化集团共同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改承诺,国有持股比例不低于51%;拟受让方或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需设立三年以上,拟受让方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年末净资产规模60亿元以上,包括本次收购股权在内的长期投资(权益性投资)占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比例应小于35%。
同时,拟受让方还需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此外,拟受让方须提交上市公司未来战略和发展目标的说明。
在时间上,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开征集期为5个工作日,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需于9月30日下午15:00前向泸天化集团提交受让意向申请及相关材料,泸天化集团不接收任何迟于该时间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