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3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1)前次业绩预告披露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公告编号:2016-013)。
(2)前次预计业绩为:公司预计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
间为:1,300 万元至 1,800 万元 ,预计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484.09% 至 708.73%之间。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上升:111% --161%
盈利:222.57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470 万元--580 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二、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修正的业绩预计与前次业绩预计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由于市场、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终止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同时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拟收购标的公司
的全体股东分别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339 号)。公司与拟收购标的公司等有关各方
终止合作,前期支付给标的公司的部分并购重组定金无法收回以及因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终止按合同支付给证劵公司的保荐费用费用化等原因造成经营业绩与前次预计
业绩有差异。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
露的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