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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器造假被罚,退市概念股集中梳理

来源:金融界 作者:金融界研究院 2016-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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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欣泰电气(300372,买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拟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董秘等多位高管在内的17名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07万元,并对温德乙和刘明胜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不仅仅是处罚,由于欣泰电气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可能会成为创业板退市新规出台后的首家创业板退市公司。如此突如其来的消息引发了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经查,欣泰电气早在2012年上市之初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二人商议后,温德乙同意并与刘明胜确定主要以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形式进行冲减。

然而我们结合过往的经验来看,欺诈发行是上市公司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之一,早在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的万福生科(300268,买入),就因欺诈上市被证监会处罚,只不过当时因上市规定未经修订,万福生科才免遭强制退市。2014年《退市意见》主要从五方面完善了已有的退市制度。其中包括,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因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将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并在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另外,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重点强调了退市中的信息披露、主动退市异议股东保护问题,并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违法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

欣泰电气事发后我们整理了一系列退市制度的规定,并根据相关退市条件整理了较有可能退市的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动向,尽早远离“悬崖”。

我们发现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引发潜在退市的可能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连续亏损导致处罚退市条件。目前创业板还没有因为业绩不达标而退市的先例。二是锐奇股份(300126,买入)、恒顺众昇(300208,买入)、金亚科技(300028,买入)、宝利国际(300135,买入)、同花顺(300033,买入)、欣泰电气则因“虚假陈述”、“信披违规”、“转移利润”等原因被立案调查。

退市条件: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在监管层和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列入强制退市的范畴是2014年退市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交所可暂停其股票上市,而当因上述原因被暂停上市之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者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根据整理的数据不难发现,目前创业板股票当中普遍存在披露信息内容虚假,质量较低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不够真实。企业管理当局出于经营管理上的特殊目的,蓄意操纵信息,歪曲或不愿披露详细、真实的信息,低估损失,高估收益,来骗取股东和社会的利益。例如:锐奇股份就存在蓄意操纵信息的情况。

锐奇股份披露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公司战略委员会五名董事及参与预案讨论的另外两名董事均承诺在董事会审议时投赞成票,其中包括锐奇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明厅。消息刺激,锐奇股份随后直冲涨停,报收于45.10元每股,触碰历史新高。然而颇为蹊跷的是,该预案却在9月12日的股东大会上被吴明厅本人否决。据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被否决,否决原因主要是吴明厅投反对票所致。伴随而来的是,公司股票连续两日的跌停。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在吴明厅出手否决其亲自提议的高送转议案前的9月2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秀兰以13.15元的价格减持了1.4万股,套现金额为18.41万元。

此外多数企业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自愿性披露。表现为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或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甚至对一些重大事件不予披露。例如:深交所对恒顺众昇披露的年报发出了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对2015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员工数量前后矛盾等问题逐一说明。公司年报显示,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770人,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为804人,这个矛盾的现象引起监管层的关注。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实该数据是否准确。

此外,恒顺众昇关于利润分配前后矛盾的说法也引人关注。恒顺众昇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显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5年3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中利润分配政策包括,“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深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解释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同时,结合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就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政策进一步说明。

退市条件:连续亏损

在修改后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指出,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连续三年亏损后即被暂停上市,第四年仍不盈利就被直接退市,此外意见稿还规定,创业板公司被暂停上市后,既不能够通过重组借壳来恢复上市,也不能够通过玩会计手段来保壳,深交所接受恢复上市申请时所采用的财务衡量标准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利润”。这就断绝了上市公司通过政府补助、出让资产等一次性损益逃过退市的手段。经过数据筛选,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当中符合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有两家,分别为太空板材、科恒股份(300340,买入)。

科恒股份2011年净利润为1.88亿元,2012年大幅降至4259.93万元,2013年仅有345万元,而到了2014年则由盈转亏,亏损额为4818.55万元,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7,432.62万元,同比下降54.25%,科恒股份称,业绩大幅变动的原因为:受行业和市场总体影响,以及公司高价库存和稀土发光材料售价持续下跌的影响,本期公司主要产品稀土发光材料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均大幅下降等。

太空板业(300344,买入)2014年陷入亏损状态。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28亿元,同比下滑4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012.64万元,同比下滑181.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465.27万元,同比下滑202.60%。到了2015年,公司的亏损额度进一步加大。当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534.97万元,同比下滑224.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7038.8万元,同比下滑185.52%。对于公司2015年业绩大幅亏损的原因,太空板业表示,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的影响,销售量减少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各子公司筹建期间,非资本化成本费用增加;募投项目关闭转固,相关折旧费用增加。

投资者需要持续关注两家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好转,一旦本年底报出的盈利数据不及预期,两家上市公司会被证监会实施暂停上市处理,可能会成为创业板最先因为连续亏损而触发退市条件的公司。

在ST博元、金亚科技、欣泰电气等一系列问题企业一一被证监会严厉惩治后,市场也明确的接收到了管理层传达的信息,那就是坚决惩处侵害投资者的一切行为。希望通过逐步的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加强监管,综合治理,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逐步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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