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解读]
【看平】此公告解读为中性。公司控股股东华锦集团于2015年2月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华锦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华锦股份部分股份转让给振华石油。2016年3月22日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锦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振华石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股245,901,639股。2016年5月2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转来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5月19日印发的《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振华石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次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的股权转让行为,没有改变华锦集团在本公司的控股地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公告对公司股价影响较小。(盛世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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