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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个人内幕交易中钢吉炭受罚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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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近期证监会查处的1宗内幕交易案的情况。该案中,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钢吉炭”)因业绩亏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刘如宝、邵东平等两名个人内幕交易中钢吉炭最终获罚,罚没款总计557万元。

张晓军介绍,经查明,刘如宝、邵东平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联络接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刘如宝控制使用5个账户交易“中钢吉炭”255万股,盈利约146万元;邵东平控制使用3个账户交易“中钢吉炭”股票,盈利约40万元。

证监会认定两人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刘如宝、邵东平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上述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

该案罚没款总计约557万元。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操纵股票价格、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精确打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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