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讯 江苏阳光(600220,买入)晚间公告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3月7日起停牌。
2016年3月14日,公司接阳光集团通知:在停牌期间,阳光集团积极推进本次事项的相关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该标的公司属于通信服务行业,由于在与相关方磋商和沟通中,最终未能就公司收购标的的资产价格等实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此,经审慎研究,阳光集团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15日复牌。
本次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终止该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