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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涉嫌信批违规被立案 律师:4年内买入者都可维权

来源:金融界 201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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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讯 2016年3月10日晚,新华都(002264,买入)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都,002264)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之前,3月3日,新华都发布《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文内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入、费用存在跨期现象。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对金融界网站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中国股市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拥有超过2800多家上市公司,总市值高达数十万亿的超级市场,参与其中的用户也突破1亿大关。“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上市公司也难免良莠不齐,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行为屡有出现,而证监会一如既往铁拳整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处罚名单公开。但由于很多股民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权益受到损害时,绝大多数选择了沉默。

时值又一年“3.15”到来之际,为维护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金融界网站携手专业证券维权律师推出“3.15股民维权行动”,希望能通过各方的努力让中国股市更加健康,充满活力!

对于新华都涉嫌信批违规被立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如果证监会认定新华都信息披露违法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理应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新华都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2年1月5日至2016年3月3日间买入新华都股票,并在2016年3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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