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ST狮头大股东拟5.86亿“让贤”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祁豆豆 2016-03-07 10:21: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随着控股股东狮头集团拟公开转让公司控股权,*ST狮头的重组也揭开序幕。据公司今日公告,狮头集团拟以底价11.11元每股,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所持的全部5277万股公司股份,占*ST狮头总股本的22.94%。公告进一步透露,上述股权转让涉及控股权变更,公司将借此引入具有实力的受让方,在置出水泥资产的同时,可能向受让方发行股份购买优质资产。笼罩*ST狮头多年的重组梦想终于有望照进现实。

*ST狮头今日公告,公司于3月6日接到通知,山西省国资委已原则同意狮头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全部5277万股国有法人股(简称“标的股份”)。其中,1053.94万股被司法冻结,狮头集团承诺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前解除冻结。本次股权转让的底价为11.11元每股,初步估算,本次股权转让总金额不低于5.86亿元。*ST狮头停牌前股价为10.68元。

从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来看,狮头集团对拟受让方资格条件设定了较高的门槛。其中,重点要求拟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并能提交关于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切实履行该等规划的承诺措施。同时,狮头集团提出,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让方应承诺,在持股期间,不提议且不支持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出太原市范围。而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开征集期为七个工作日,即3月7日至15日。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狮头集团正式启动公开征集受让方,围绕*ST狮头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期也日渐明朗。今年1月18日,*ST狮头停牌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股权变更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一个月有余,*ST狮头重组事宜一直未获实质性进展,对此上交所下发问询函对公司重组进展迟缓予以关注。*ST狮头也在今日回复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事项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存在关系。”由于最终受让方尚未确定,因此目前尚不能最终确定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具体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方式等事项。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并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据了解,狮头集团筹划转让所持*ST狮头全部股份,并利用股份转让价款收购公司现有的与水泥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上述资产出售构成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如股份转让行为无法按计划完成,本次资产出售相应终止。

*ST狮头表示,如公司股份转让得以顺利实施,将引入具有实力的受让方,公司在置出水泥资产的同时,可能向受让方发行股份购买优质资产。据最新披露的重组进展显示,目前,公司已确定本次资产出售的中介服务机构,正对公司进行清查核资,以便最终确定出售资产的范围,并逐步开展拟出售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

而对于此次可能入主*ST狮头的实力受让方,市场普遍将期许目光锁定于央企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就曾宣布对狮头集团进行重组的中国建材集团多年来一直未拿下*ST狮头,此次能否顺势叩响重组大门,颇值得市场期待。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狮头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