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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收到监管问询函 承认第二大股东设立新公司

来源:金融界 2016-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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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2月3日讯 圣阳股份(002580,买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6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核查并问询相关人员后,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问题答复并公告如下:

“近日,我部接到投资者投诉,你公司副总经理郭永千在任职期间在外设立淄博新永通用技术有限公司(郭永千为第二大股东),且该公司经营范围与你公司存在重合。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严肃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投资者反映事项是否属实,如属实,请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

经公司核查并同郭永千本人确认:公司副经理郭永千以股东身份于2014年7月10日与其他投资者投资设立了淄博新永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新永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圣阳股份存在重合,该事项属实。

郭永千先生于2014年7月1日被聘为公司高管,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郭永千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针对以上事实,公司已要求郭永千先生立即进行整改,撤出新永公司的投资并辞去新永公司的执行董事职务。

郭永千先生已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并承诺立即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目前,以上整改均已完成。

2、2014年以来,你公司与淄博新永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情况;

回复:

经公司核查,2014年以来,我公司与淄博新永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往来交易。

3、你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

回复:

公司已对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除郭永千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回复:

无。

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投诉,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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