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2月3日讯 大港股份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江苏省国资委”)下发的《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结果已通过江苏省国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