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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控股股东增持逾1.25亿元 完成计划

来源:金融界 2016-0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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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2月1日讯 贝因美(002570,买入)晚间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决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通过增持股份分享公司股价持续上涨的收益,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6个月内(2015年7月29日-2016年1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22,520,000股的2%。

公告称,2015年7月29日-9月8日期间,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通过《华泰基石 18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9,260,152股,增持均价13.5294元/股,增持总金额125,284,098.87元,占公司总股份的0.9%,已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前,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28,823,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6%;增持后,贝因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8,083,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06%。

同日公告称,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收到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下发的《关于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是我区重点企业,多年来为宜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关于你公司整体搬迁腾退土地事宜,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原厂址位于东山园区中心地带,与目前宜昌高新区建设东山科技创新园的发展定位不符。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则,该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旧城改造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你公司此次搬迁属于政策性搬迁。接此通知后,请你公司抓紧组织实施原厂址搬迁腾退工作,尽快与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和地上建(构)筑物收回补偿合同。搬迁至我区生物产业园区后,需加快恢复生产,继续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同时,我区将依法给予政策扶持。

公司在接到通知当日即与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就全资子公司搬迁事宜进行了沟通,双方将尽快启动并共同推进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补偿确认等各项工作。

本次涉及搬迁的范围是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开发区大连路28号的厂区,涉及土地面积合计约为 122,477.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3,911.58平方米。

经评估,本次搬迁将不会影响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搬迁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涉及搬迁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持续性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必要的风险提醒:

1、本次搬迁后续事项还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该宗资产的价值还未最终确认,也未同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所以交易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3、政策性搬迁过程的操作时间较长,交易完成时间以及交易能否顺利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对2016年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具体以审计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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