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6—01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 2015 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00 万元~9000 万元,
且 2015 年末净资产为正。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做
审慎的专项说明
仅就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获取的与新亿股份破产重整相关的
审计证据而言,我们尚未发现表明新亿股份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报送的《新疆亿
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所披露的导致公
司 2015 年度将实现盈利的事项或情况存在明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重大
差异或重大不合理之处。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431,711.28 元。
(二)每股收益:-4.07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债务重组收益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规定,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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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 2015 年度利润表——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
得约 3.5-4 亿元(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约 10 亿元减实际支付现金约 6 亿元)增
加了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具体金额需待会计师审计后确认。
(二)确认 2015 年债务利息等费用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增加:根据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塔中民破字第 1-3 号、第 1-9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公司对应计入 2015 年度的债务利息等费用约 2 亿元进行了确认,同时对
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确认的债权,计提了 2015 年应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约 0.5 亿元。债务利息和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增加减少了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
和净资产。
(三)影响净利润的其他原因:按照重整计划预计重整费用约 0.5 亿元。
(四)净资产增加的其他原因:1、控股股东豁免对公司的债权时,减少公
司负债 11 亿元的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11 亿元。2、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到部分股
票受让价款 8.7 亿元时,公司增加所有者权益 8.7 亿元,尚未到账的股票受让价
款 5.77,公司增加其他应收款和所有者权益 5.77 亿元。
综合以上原因,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5 年度盈利且净资产为正。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
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5 年年报为准。
(二)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若 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实现盈利且
净资产为正值,公司将按照规定在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 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经
审计的 2015 年度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三)《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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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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