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6-01-2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 2015 年 10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编号:2015-10-24-02),预计 2015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2500 万元–2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20678.65 万元至-20178.65 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本报告期
项 目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500 万元 盈利:7000 万元–
亏损 44953.2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2000 万元 10000 万元
亏损:约 0.0759 盈利:约 0.2125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3647 元
元—0.0607 元 0.3036 元
4、修正后的期末净资产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 元–1000 万元 -17765.78 万元
者权益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一)、经营性利润增加
2015 年度第四季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酒店
管理公司积极开展经营业务,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收入及利润;第四季度,公司采
取了积极措施,收回部分物业出租的租金,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收入。
(二)、破产重整收益
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债权人长城(德阳)新
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15 年 12 月 15 日,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按照重整计划,公司将所有固定资产(含新都酒店大楼整栋、文
锦花园 24 套房产、惠州高尔夫球场会所)、机器设备以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转让给重整投资人,由此产生收益。
(三)接受重整投资人现金捐赠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为执行重整计划,新都酒店与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
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睿投资”)签订《关于捐赠的协议书》,
接受泓睿投资捐赠的资金 8,000 万元。根据《关于捐赠的协议书》的约定,如果
捐赠 8,000 万元仍不能满足新都酒店净资产为正值需要的,泓睿应当继续追加捐
赠、保障公司净资产为正值;新都酒店财务报表经审计确认净资产为正值后,公
司应当将净资产超过人民币 1 元以上的部分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日内退还给泓
睿投资。当日,公司收到了泓睿投资付来的 8,000 万元捐赠资金。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计,公司 201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
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已暂停上市。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因净利润、净
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该规则 14.1.1 条第(一)项至第(四)
项规定情形股票被暂停上市,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出现:(1)未能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2)在暂停上市
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0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