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站1月25日讯 *ST舜船(002608,买入)晚间公告称,响水县大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化工”)与江苏舜天(600287,买入)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签订了《采购合同》。现该合同项下发生纠纷,大洋化工于2015年12月28日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发展公司。2016年1月22日,发展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
案件始末,2013年12月31日,大洋化工与发展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大洋化工向发展公司供应总价款为10万元的“冰醋酸”,并约定发展公司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大洋化工按约定将上述货物运送到指定收货地点,并于2014年1月23日开具了金额为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展公司,但发展公司至今未能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