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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上市公司晚间利空公告解读

来源:金融界 2015-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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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曝出中石油丑闻 内部员工偷油成家常便饭

近日,三晋都市报多次接到热线反映,称中国石油(601857,买入)天然气运输公司山西分公司晋南配送中心的司机与押运员沆瀣一气,长期以来在配送成品油的路途中,勾结社会人员私自偷盗油罐车内的成品油,在当地已成为“公开的秘密”。12月18日至22日,三晋都市报记者赶赴侯马进行了调查采访。

罚款百万元!永利带业原始股东内幕交易遭罚

和多数内幕交易一样,部分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频频顶风作案。

12月23日,上海证监局开出一则罚单,被处罚者名为唐红军。他的另一个身份曾是永利带业(300230.SZ)上市前的原始股东之一,而也正是他在日后内幕交易永利带业。

根据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月,永利带业经介绍开始接触青岛英东模塑科技(000700,买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英东模塑)。经沟通考察,2014年6月11日,永利带业董事长史某某、董事会秘书恽某某等人与英东模塑主要领导见面确定并购重组事宜。2014年7月17日,英东模塑召开股东会,决定重组前员工持股和增资,重组进程进一步推进。2014年8月8日,经永利带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永利带业停牌。2014年11月12日,永利带业公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收购英东模塑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相关规定,永利带业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有关重大事件在未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史某某、恽某某属于《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敏感期为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8月8日,内幕信息发生重大进展的日期为2014年7月17日,内幕信息公开日期为2014年11月12日。

资料显示,永利带业董事长是史佩浩,董秘是恽黎明。

12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永利带业,其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董秘恽黎明不在公司,“我不是太了解此事情。”

永利带业招股说明书显示,2008年10月,永利带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67万元,其中唐红军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95.19万元。

据上海证监局调查,在永利带业上市前(2008年10月)唐红军即出资认购了该公司5.7%的股份,至今仍持有大量“永利带业”股票,且与史某某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唐红军实际控制唐红军妻子杨某某证券账户于2014年7月16日、7月23日、7月24日累计买入“永利带业”13.57万股,并在内幕信息公开后的2014年11月24日全部卖出。经深交所测算,交易金额达294.80万元,盈利总计41.96万元。

2015年6月24日,永利带业如期完成对英东模塑的收购。而在永利带业今年一季报中还是第四大股东的唐红军,在今年半年报中悄然退出前十大行列。

上海证监局在调查中发现,“在内幕信息形成、发展、公开期间,唐红军与内幕知情人史某某、恽某某存在联络、接触“。

一是在内幕信息形成前后至2014年6月底,唐红军与史某某、恽某某一直保持着密切地电话、短信联系。2014年6月10日、6月11日,唐红军通过实际控制的恒信通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杨某某证券账户在内幕交易敏感期内购买“永利带业”股票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该笔贷款。

二是在2014年7月17日,永利带业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就在之前的2014年7月14日与7月15日,唐红军即与史某某发生电话、短信联络,并在7月16日通过杨某某证券账户亏本抛出了先前持有的库存股‘科达洁能(600499,买入)’,卖出资金同日近乎全部用于购入‘永利带业’股票。

三是在永利带业复牌前后(2014年11月11日、11月13日)以及杨某某证券账户卖出‘永利带业’股票前后(2014年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5日),唐红军与史某某、恽某某也有电话、短信联络。”

由于唐红军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02条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没收唐红军违法所得41.96万元,并处以罚款125.88万元。

全年业绩预盈变预亏 北纬通信(002148,买入)今年已三度修正预告

两个月前,北纬通信披露了三季报,在前三季度亏损129万元的情况下,公司预计第四季度末将会实现年度内扭亏为盈。然而,北纬通信12月23日却发布了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亏损1500万元至2000万元。

对于业绩修正原因,北纬通信称,一是因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影响全年业绩预告,对2015年度利润预测的影响约为1000万元(调减原利润预测金额);二是因计提商誉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影响全年业绩预告。公司财务部门依据所处行业环境变化、业务调整及最新获取的经营信息,对公司资产项目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测试得出的初步结论显示部分商誉和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的迹象,为审慎、公允列报财务报表,公司拟对这些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因计提减值损失对本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预计约为500至900万元 (调减原利润预测)。

北纬通信10月24日披露了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4650.36万元,同比下降8.47%;净利润155.09万元,同比下降77.5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42亿元,同比下降17.17%;净利润为亏损129.29万元。公司预计2015年净利润为0至763万元,业绩变动的原因是 “受整体行业发展不利因素及业务调整的影响,前三季度累计亏损。针对目前面临问题,公司及时调整原有业务结构和组织架构,探索新业务发展模式,兼顾业务拓展同时,控制成本费用,这些举措初步显现效果。另加上参股公司业绩增长较快,投资收益相应增长。故预计第四季度末公司将会实现年度内扭亏为盈,但相比上一年度,利润情况仍然下降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20日,北纬通信公告称,财务总监高晓光因个人原因辞职。据了解,高晓光2008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此后,公司聘任张文涛担任财务总监。

事实上,北纬通信并非首次修正业绩预告,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8月上市以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达10次。仅仅是今年初以来,公司就三次修正业绩预告。今年1月16日,公司发布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80%(2013年盈利 5630.66万元),而公司此前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4年全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0%—60%。对于数据出现较大差异,北纬通信称,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未能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投资收益无法确认,使得公司2014年度业绩发生重大变化。北纬通信今年另一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发布于2015年10月15日,是对第三季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行业变化不太好预测,公司业绩基数又比较小,容易产生波动。”对于记者提及的公司为何屡次修正业绩预告的问题,北纬通信证券部工作人员这样回答。北纬通信昨日低开低走,收盘大跌6.90%。

控股股东被罚1510万元 威华股份(002240,买入)受损投资者有望维权

昨日,威华股份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李建华的通知,证监会向李建华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李建华道歉,并给予警告及罚款1510万元的处罚。有证券维权律师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表示,受损投资者起诉维权的前置条件已经具备。

借重组利好违规套现逾两亿

记者注意到,威华股份在2013年11月4日提出定增预案,交易完成后,赣稀集团将成为威华股份控股股东。因“重组赣州稀土”预期,威华股份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股价从5元附近最高飙升至30元,区间股价涨幅超过了600%。此后,公司的股价一直仍在高位徘徊。

然而,在重组期间,赣州稀土始终未拿到稀土行业“准入证”。似乎也是对重组没信心,李建华及女儿李晓奇作为一致行动人,从2014年6月开始大规模套现行动。根据证监会调查,李建华父女自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威华股份2420万股股份,占威华股份已发行股份的4.9317%。今年1月5日和1月6日,李建华继续减持威华股份700万股股份和530万股股份。截至1月6日,李建华父女累计减持650万股股份,占威华股份已发行股份的7.44%。但李建华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威华股份股份,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份数为1196.48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24493.53万元。

事实证明,李建华父女的操作相当“精准”。今年2月9日,威华股份公告称,公司接证监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未获通过。证监会出具的审核意见显示,威华股份本次交易拟购买的部分资产未取得环保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稀土行业准入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形成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于李建华的前述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做出处罚,责令李建华改正违法行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对李建华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予以警告;对李建华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建华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47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1510万元罚款。

投资者维权条件具备

值得一提的是,威华股份重组终止后,愤怒的投资者曾冲到威华股份办公地发起维权,为此威华股份还变更了办公地点。

具体来看,今年3月23日,威华股份公告称,公司办公地址由广州市变更至广东省梅州市,而梅州系威华股份的注册地址。此则公告中,威华股份解释“搬家”的原因为“业务发展需要”。但公司在3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变更办公地址一事,受到了深交所的关注,交易所要求其详细说明原因。在这则公告中,威华股份才吐露真是原因:“2015年3月10日下午,约60名投资者来到公司广州管理中心办公大门前,情绪激动,且不配合公司证券部人员核实其股东身份,经公司报警后,公司所在地派出所警察协助维持秩序。目前,仍有部分投资者留在公司广州管理中心入口过道和会议室,对公司广州管理中心的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一定影响。”记者注意到,此后,投资者又多次前往公司讨要说法。

此次行政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有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威华股份控股股东信披违规遭处罚,从理论上讲,投资者索赔的前置条件已经具备。”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威华股份控股股东违规减持事件影响很大,凡是在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2日期间买入威华股份,且在此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威华股份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投资差额损失。

记者昨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威华股份,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控股股东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云海金属(002182,买入)定增对象内幕交易被罚50万

已经可以参加上市公司的定增增发,楼建峰却还要提前进行内幕交易,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

宁波证监局近日对楼建峰内幕交易云海金属(002182.SZ)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4年9月30日,云海金属的董事长梅某明、董事会秘书吴某飞、副总经理刘某稻商议筹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同年10月9日,吴某飞委托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联创)刘某达协助寻找有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意向投资者。同年10月中旬,经与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平某春商议,公司决定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同年11月4日,梅某明、吴某飞、刘某稻商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同年11月11日,在基本确定有意向投资者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

同年11月20日,发行对象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同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复牌。”

那么,楼建峰是如何知悉内幕信息情况的呢?

上述处罚书显示,“2014年10月9日,杭州联创贾某生与楼建峰电话商议认购云海金属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楼建峰表示愿意认购。10月12日,楼建峰与刘某达电话商议认购云海金属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年10月12日至24日,楼建峰与贾某生、刘某达分别有7次、2次通话。

同年10月24日,楼建峰与刘某达同赴云海金属与吴某飞商议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楼建峰表示愿意认购1亿元,并就该事项与云海金属签署《保密协议书》。同年10月27日,楼建峰通过刘某达再次表示愿意认购1亿元。同年11月20日,楼建峰与云海金属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实际认购金额为1亿元。”

尽管2014年10月24日楼建峰就签订了《保密协议书》,但他还是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实际控制和使用华财6号账户、吴某英账户累计净买入云海金属338.4529万股,成交金额4149.72万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共计亏损165.96万元。

12月24日,云海金属董秘吴剑飞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楼建峰之前告诉过公司,“他被证监局调查的事情,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是太清楚,也不方便对此进行评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15年11月20日,云海金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的无条件审核通过,楼建峰依旧是定增对象之一。

但是,基于楼建峰的违规行为,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楼建峰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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