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002240,买入)控股股东违规减持遭罚款
威华股份12月22日晚间公告,12月2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向李建华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李建华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建华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47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1510万元罚款。
太极集团(600129,买入)减持奥瑞德(600666,买入)497万股
太极集团12月2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14日至2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奥瑞德股票497.550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65%,共回笼资金21910.65万元,并预计获得投资收益约1.6亿元。
本次减持后,太极集团仍持有奥瑞德股份199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26%。
朗科科技(300042,买入):股东超比例减持未披露 被罚320万
朗科科技周二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晓华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成晓华超比例减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内减持行为予以警告,同时对成晓华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其限制期内减持行为处以28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320万元。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责令成晓华改正违法行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减持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就超比例减持行为公开致歉。
经深圳证监局查明,成晓华作为持有朗科科技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于2014年12月30日、2015年4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朗科科技股票200万股、680万股,合计减持880万股,减持比例达到朗科科技已发行股份的6.59%,成晓华在减持朗科科技股票累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卖公司股票。成晓华减持朗科科技股票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违法减持的股份数为212万股,违法减持金额为46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