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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上诉未阻律师信心 多名律师称改判可能性小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1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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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网(记者 许立婷)面对法院要求光大证券赔偿乌龙指受害者的判决,光大证券提出了上诉。然而,多名律师表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对案件胜诉依然充满信心。目前“大众维权易”栏目仍在针对“乌龙指”索赔案展开维权征集,报名截止时间仅余10天。

律师:二审改判可能性小

光大证券近日公告称,9月30日上海二中院对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宣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月30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61名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当日对其中8件案件进行了宣判,有6位投资者获得了赔偿,2位投资者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六起案件获赔共计29.61万元。

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我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应当维持原判。此外,对于此类重大影响案件,司法实践中一审法院通常会事先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因此,二审改判可能性很小。”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说,“在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没有发布之前,最高法院专门就光大案件受理管辖发出通知,很显然是通过个案推动司法解释出台,这也意味着光大案的启动、审理、判决,上级法院将予以特别的关注、指导,此外,首批判决距离诉讼时效届满还有一个多月,一审法院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显然不会轻易作出判决。”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说:“一审判决虽然略显保守,但该判决已慎重考虑了各个法律问题并给出了详尽的判决理由,一审判决几乎在所有主要问题上都采纳了原告律师的合理观点,二审程序中光大证券 ‘翻案’的难度很大,我们对二审胜诉充满信心。”

维权征集进入倒计时

如果是从2013年11月份光大证券遭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来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投资者有权利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根据一审的判决结果,“大众维权易”将维权征集的范围锁定在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至14点22分之间买入股指期货多头合约、50ETF、180ETF、50ETF成分股、180ETF成分股的投资者。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通过电话 025-84686862和 025-84686887与“大众维权易”栏目联系,联系邮箱为dzzqwqe@126.com。

“根据判决结果来看,在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至14点22分之间交易的六类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赔偿:沪深300股指期货IF1309、IF1312多头合约的投资者;在当天同一时间段买入50ETF、180ETF和50ETF成分股、180ETF成分股的投资者。”王智斌说。

律师认为,该案的诉讼有效性是在今年11月中旬之前,如果投资者等二审结果出来再提起诉讼就会错过诉讼有效期,从而失去获赔的机会。因到法院起诉,前期有很多材料整理和收集工作,大众维权易栏目的维权征集行动将在10月20日截止。目前,距本次集体维权报名结束仅剩10天时间。

除光大证券外,大众维权易还在针对南纺股份(600250,咨询)、华鑫股份(600621,咨询)、汉王科技(002362,咨询)等22家公司展开索赔维权征集行动,南纺股份、华鑫股份、汉王科技、康达新材(002669,咨询)这四家公司此前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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