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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拒绝认可开南股东大会决议

来源:金融界 2015-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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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600732,咨询)8月11日公告称,公司违法持股方王斌忠所控制的股票账户的6家法人单位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8月10日自行召集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次会议由开南账户组召集,以现场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0人,合并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652人,所持股份总数为1.37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为30.75%。该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免去罗炜岚女士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免去曾志锋先生公司董事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ST新梅称,公司大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出席该次会议,未有任何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该次会议,南账户组自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自行更换公司半数董事,其行为已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之收购行为,但其本身并不符合收购主体资格要求。

公司表示,王斌忠借用开南账户组股票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效力以及开南账户组是否具有本公司股东资格等问题都将由法院裁定,在法院裁定之前,公司不认可开南账户组的股东资格,也不会认可该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决议的效力。

另外,公司认为,开南账户组上述行为对公司治理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使公司内部控制面临重大缺陷,从而导致公司的转型战略更加难以付诸实施,暂停上市的风险更为加大。由此给公司和公司合法股东造成的损失,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ST新梅已于2015年8月3日向开南账户组提出了《对开南账户组拟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涉议案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禁止性行为的质询函》,指出开南账户组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行为触及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多项规定进行变相收购上市公司,并要求其对质询内容进行公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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