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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集团与河北签署百亿合作,公司或成为项目实施主体

来源:中国银河 作者:张玲 2015-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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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1.事件国家电投集团与河北省政府签署了投资总额约770亿元人民币的合作协议,涉及“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清洁高效热电、新能源、水电、核电等核心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此后,集团河北公司与承德市政府签订了《国家电投承德庙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公司或是集团河北合作协议项目的实施主体国家电投集团在河北省的项目绝大部分都是由集团河北公司来实施,因此我们认为集团与河北省的合作将主要由河北公司来具体协商,如河北公司与承德市政府签订的《国家电投承德庙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是集团和河北省签订合作协议后对水电项目的尝试。庙宫抽水蓄能电站初步设计装机容量为90万千瓦,投资约50亿元,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约16亿千瓦时。

鉴于河北公司与东方能源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前者资产也已托管于后者,我们认为集团在河北签订的一系列项目或将由公司来投资建设并具体实施。

(二)、发展清洁能源的定位明确

成长空间有保证集团与河北省签订的清洁高效热电、新能源、水电、核电等核心业务与公司发展战略一致。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成长空间。

(三)、集团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公司资产注入可能性大国家电投重组后首次召开工作会议,董事长王炳华表示要“调整聚焦,集中力量发展核心业务”、“要用好资本市场,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我们认为未来集团将通过将优质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实现资产证券化率的快速提升。

3.投资建议从东方能源自身来看,重组后公司热电贡献3.5-4.0亿元,光伏按照全年运行250MW约贡献1.4亿元,加上公告的法院仲裁收益0.14亿元,以及老热电厂停产减亏及补贴后利润或超5亿元,对应增发后153+13=166亿市值,仅约33倍。公司兼具京津冀协同发展、国企改革、光伏风电运营以及核电等多重主题,维持“推荐”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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