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间,西藏旅游(600749,咨询)公告,因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信披存瑕疵,举牌方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在7月24日收到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监管函》。
监管函主要内容如下:西藏证监局针对胡波及一致行动人买卖西藏旅游的股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西藏旅游股份时,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暂停买卖行为。2、通过现场核查,发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前六个月买卖西藏旅游股票情况中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信息披露存在瑕疵。针对以上问题,西藏证监局要求胡波及一致行动人发布信息更正公告。
资料显示,胡波、胡彪身份证归属地为湖北省宜昌地区远安县,通讯地址均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西楼506.
西藏旅游曾在7月17日发布公告,详细披露了胡波、胡彪二人举牌西藏旅游的全过程。胡彪先在7月1日抄底西藏旅游25万股,紧接着,胡波又于7月3日现身其中。7月3日-10日期间,胡波、胡彪分别买入西藏旅游116万股、470万股,合计持有586万股,占总股本的3.09%。7月15日,胡波、胡彪又通过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分别买入西藏旅游1012万股、216万股,共计抢筹1228万股,占其总股本的6.49%。当日,西藏旅游放出巨量,股价一路高开高走,更曾一度触及涨停板。按照15.40元/股、15.66元/股的买入均价计算,胡波、胡彪单日总共耗资1.9亿元增持,约占西藏旅游当日成交总金额的40.43%。而胡波、胡彪在持股比例达到西藏旅游股份总数的5%时,没有向上市公司及证券监管部门整改报告并停止交易,而是继续增持西藏旅游股份直至达到其总数的9.59%,造成违规。
西藏旅游同日公告,公司在7月24日收到胡波及一致行动人胡彪的承诺函:承诺自7月15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西藏旅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