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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晚间利空公告解读

来源:金融界 2015-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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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600193,咨询)高价买稀土被处罚 律师启动投资者索赔

创兴资源因采用过时评估报告高价购买关联公司稀土资源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央广网财经记者今天从维权律师处获悉,该律师已经启动对创兴资源的投资者索赔程序。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他们将及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股民的诉讼索赔申请。

“创兴资源信息披露违规事宜已经坐实,股民可以就创兴资源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进行索赔并可依法获赔。” 吴立骏指出,参加本次索赔的资格条件为:在2012年5月11日以后买入创兴资源,至2014年3月27日收盘时持有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

创兴资源近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本次处罚主要针对2012年5月11日创兴资源董事会通过的资产收购议案。当时,创兴资源以1040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关联方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其中,桑日金冠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7%的股权。

但是令人蹊跷的是,崇左稀土的定价是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这是一份过时的报告,是天健兴业在很早之前受他人委托为其他特定目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826.57万元,评估价值为55654.67万元,增值额为53828.10万元,增值率为2946.95%。与公司提出资产收购时相比,作为崇左稀土定价依据的稀土价格较评估基准日价格跌幅在40%左右,评估结果已不能反映崇左稀土整体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公司发布公告欲收购时,创兴资源并未完整披露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文件全称,隐去了评估项目的相关内容,也未披露该评估报告并非专为本次交易所作的情况,导致所披露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另外,公司2012年年报中也未对此进行披露。证监会因此拟对创兴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高管也分别予以了罚款。

北大荒(600598,咨询)虚增利润被罚50万

已被立案调查一年半,处罚被指威慑力不足

被立案调查1年半后,北大荒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6月22日下午,北大荒发布公告称,其涉嫌虚假陈述案已经由证监会调查完毕;经调查,2011年,北大荒通过水稻和亚麻交易虚增利润共计5124.58万元。证监会决定给予北大荒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万元。一系列相关负责人也分别受到了警告和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时任北大荒鑫亚董事长杨忠诚、总经理白石等3人被分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3年到10年不等。

虚增利润5000多万

证监会对北大荒的立案调查,始自2013年11月7日。当时,与其一起受到调查的,还有ST生化(000403,咨询)、零七股份(000007,咨询)、康芝药业(300086,咨询)等三家公司。6月22日的公告显示,北大荒的问题主要集中在2011年,包括北大荒通过亚麻交易虚增2011年度利润1600.58万元,通过水稻交易虚增2011年度利润3524万元,共计5124.58万元。

据证监会调查,这一系列交易,均是通过北大荒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011年11月至12月间,北大荒鑫亚向其参股公司青枫亚麻销售亚麻时,二者串通,签订虚假合同,每吨加价4600元,共虚增2011年利润1600.58万元。同年,北大荒鑫亚还通过伪造合同的方式,在水稻销售过程中,虚增利润3524万元。

董事长下达虚增“指标”

2011年年报显示,北大荒鑫亚实现净利润9177.87万元。扣除虚增利润5124.58万元后,其实际净利润应为4053.29万元。

前日公告显示,北大荒鑫亚虚增利润,系受到上市公司方面的压力。鑫亚的管理层接受证监会调查时称,2011年底,时任北大荒董事长王道明、总经理丁晓枫,要求鑫亚必须完成北大荒下达的1.3亿元的利润指标。为此,鑫亚高层找到合作方青枫亚麻,“希望能把一部分以后年度的利润挪到2011年来实现,以后再补回去”。

同样是为完成2011年的利润指标,王道明请求委托销售方忠旺粮库,“多给鑫亚一些利润,以后年度慢慢回补”。证监会认为,北大荒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暂停上市警报解除?

此前北大荒一直提示称,如果立案调查事项被认定为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因此,在部分投资者看来,警告处分和50万元的罚款,对北大荒而言,无异于一个“警报解除”的利好。

作为A股“农业第一股”的北大荒近三年来成为说谎“惯犯”,不断陷入违规拆借资金、出售子公司疑云、地租疑被侵占等“舆论漩涡”,被指“谎话连篇”,已被监管部门调查多次。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证监会对存在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不仅威慑力不足,反倒在一定程度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了鼓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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