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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二股东被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程艳华 2015-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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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15 年6 月09 日,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及上海宝银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投资要点

二股东发布公开信惹至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5 年6 月2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通过网络媒体发布的《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相关事项。因上海宝银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2015 年6 月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上海宝银下发《调查通知书》,对上海宝银立案调查。

公开信系二股东私人行为,未与公司和大股东达成一致意见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并未收到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交的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式书面申请文件。公司董事会从未与上海宝银就《公开信》中提到的公司与上海宝银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购保险公司、承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行公募基金和改选董事会等相关事项进行过沟通,亦未达成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一致意见。另外,针对崔军和控股股东谈到了和其在《公开信》中提到的五个议案类似的有关公司未来发展的若干设想,公司控股股东并未就任何一项设想与崔军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不采纳公开信涉及的发展设想

公司董事会认为,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零售主业的发展,上海宝银提出的若干发展设想,包括相关投资方案及连续高比例转增股本等事项,由于缺少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且面临的相关风险较大,公司不宜采纳。

维持买入评级

预计,2015-2016 年的EPS 分别为0.97 元和1.13 元。二股东发布的公开信内容并未与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达成一致意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属私人行为。由于公开信提出的若干发展设想缺少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公司不采纳。因此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我们坚持认为,公司异地拓展打开成长空间,成立美通支付公司为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奠定基础,再加上影响公司业绩的部分百货门店的减亏幅度较大,超市业务增长具备较高确定性,因此未来业绩释放动力较强,投资价值突出。因此我们维持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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