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002362,咨询)首批维权者的集体撤诉行为,成了后续维权者心头的疑云。而律师则对相关行为进行分析后认为,首批维权者的撤诉极有可能是因为达成了庭外和解。这意味着,首批起诉汉王科技的投资者很可能已经拿到了赔偿。
首批维权者撤诉引发股民疑虑
上周末,“大众维权易”栏目正式开创,我们针对汉王科技、华鑫股份(600621,咨询)等十二家上市公司展开维权征集,帮助投资者获得赔偿。一周以来,每天都有不少投资者打来电话咨询维权相关事宜。其中,一些想对汉王科技进行索赔的投资者心有疑虑,对汉王科技首批维权者撤诉行为进行了问询。
2013年12月,汉王科技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汉王科技未披露其与北京汉王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并对公司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从这一天起,汉王科技的小股东们获得了索赔的权利。从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9月30日,汉王科技累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5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014.36万元。
然而,这53名投资者突然集体撤诉了。汉王科技于2014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称:“在多方支持下,公司于近日陆续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52份《民事裁定书》,法院审查认为上述52名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剩余1名原告的撤诉申请,法院正在审查中。”
“汉王科技到底能不能索赔?怎么前面起诉的人都撤诉了?”有投资者这样问。
律师称或因庭外和解
为了解答这一问题,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了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的刘陆峰律师。刘律师在对公司的公告与案件进行研究后表示,这一案件应该是已经达成了庭外和解,投资者应该已经拿到了赔偿。
“上市公司违规的法律事实非常清楚,法院此前也已经立案审理了。在整个过程中,法律事实本身并没有发生改变,投资者却突然全部选择了撤诉。如果说是因为投资者全部放弃了自身的权利,我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小。而如果不是投资者自己放弃了权利,那就应该是上市公司为此付出了代价,很可能是上市公司与起诉的投资者达成了庭外和解,已经向投资者赔偿了损失。否则,法院怎么会同意撤诉呢?当然,庭外和解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上市公司在付出代价的同时也获得了教训和财富。”刘陆峰律师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
“通常庭外和解时,都会要求起诉人和律师签署保密协议,这样的话,就算之前的投资者已经获赔了,也不能透露给外界知道。”刘律师解释说,这或许是人们未能得知案件和解信息的原因。
继续征集维权
根据 《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决定,在2010年3月3日至2011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在2011年12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汉王科技的股民有权向汉王科技进行索赔。欢迎想参与维权的投资者与本报联系。联系电话为 025-84686887和 025-84686862,联系邮箱为peternjcn@163.com。除了汉王科技以外,“大众维权易”栏目还在对华鑫股份等十二家上市公司(见附表)展开维权征集行动,
需要提醒股民注意的是,目前汉王科技股民索赔的是三年多前一定时间段的固定损失,而不是现阶段的损失,无论现阶段股民是否已经解套,均不影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