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83 号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郭颖、刁悦凯: 2026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 2025 年政企数智化新增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将 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 2885.72 万元、6058.44 万元、6746.01 万元,2025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1.4 条和第 5.1.1 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郭颖、财务总监刁悦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4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7 月 1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