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深交所交易新规落地!三大核心变化速看

(原标题:深交所交易新规落地!三大核心变化速看)

2026年7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正式实施,生效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将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二是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三是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

具体来看,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额交易投资者与交易对手方一对一协商,就交易价格及数量达成一致后,申报至交易所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规则实施后,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投资者在股市收盘后的一定时间内,以当日收盘价格继续买卖证券的交易方式。规则实施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由创业板股票扩展至深市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

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在其简称前有“*ST”或“ST”字样,规则实施后,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此外,此次规则修订还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具备做市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和做市协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买卖双边报价等流动性服务的交易制度。

据悉,后续深交所将通过发布业务细则及指南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创业板股票做市业务具体安排,细化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要求。

投资者需关注以下多项变化。一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按收盘价进行撮合,接收申报时间为9:15—11:30、13:00—15:30,交易时间为15:05—15:30,投资者需注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活跃度、交易安排与连续竞价阶段存在差异。二是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意味着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存在其他重大风险。此外,投资者需关注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变化,谨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