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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子公司终止对红惠医药投资

(原标题:同仁堂:子公司终止对红惠医药投资)

2024年,同仁堂(600085)曾披露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商业”)受让红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红惠科技”)持有的红惠医药(北京)有限公司(曾用名:红惠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宏德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红惠医药”)51%股权,转让价款为1.05亿元。

彼时,同仁堂商业与红惠科技、北京道培宏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红惠医药、王德生及王爱晓(下称“交易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红惠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

时隔一年半,2026年5月26日晚间同仁堂公告,近日,同仁堂商业拟与红惠科技等交易各方共同签署《关于终止收购红惠医药(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及《关于红惠医药(北京)有限公司减资协议》,同意正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宜。

收购之初同仁堂表示,交易目的旨在借助红惠医药在医疗渠道的服务优势,通过整合内部渠道资源,挖掘同仁堂系内产品在医疗渠道的销售潜力,同时通过同仁堂品牌赋能,进一步提升红惠医药对下游客户的开拓及覆盖能力,拓展大型医疗集团的客户资源,进一步扩展销售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不过该笔交易进展并不顺利。

2025年同仁堂曾披露,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对外投资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触发《股权转让协议》交割审计条款以及红惠医药业绩分析中对利润波动的影响因素,各方同意中止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并延期交割,各方重新对股权交易进行进一步谈判后再确定交割日,已经支付的对价款作为意向金,对于已经进行的管理交接,各方根据重新谈判的结果重新商定。各方约定,红惠医药确保自2025年7月31日后公司名称中不再使用“同仁堂”字样。红惠科技在《执行约定》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同仁堂商业已经支付的5231.86万元意向金退还至同仁堂商业,同仁堂商业则将已受让的红惠医药51%股权转回原股东红惠科技。

对于此番交易最终告吹,同仁堂表示,同仁堂商业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红惠医药,减资对价为1.05亿元,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购价款金额一致且未低于经备案的评估值。同仁堂商业对红惠医药享有的减资款债权,与应付红惠科技的股权收购价款债务等额相互抵销;抵销完成后,同仁堂商业无需向红惠科技支付股权收购对价,红惠医药无需向同仁堂商业支付减资对价。

本次投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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