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 59 号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38000 万元至 42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7000 万元至-13000 万元。4 月 8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32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9000 万元至-17000 万元。4 月 18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营业收入为 32869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749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营业收入与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扣非后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扣非后净利润存在差异,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修正。 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 4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