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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阿诺控制权变更事项落地 控股股东变更为初芯微

(原标题:皮阿诺控制权变更事项落地 控股股东变更为初芯微)

4月21日晚间皮阿诺(002853)公告,公司4月20日晚收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礼斌的通知,其与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初芯微”)已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表决权放弃协议》相关约定完成董事会改组、解除共管账户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等事项,马礼斌已收到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按照马礼斌与初芯微签署的协议约定,马礼斌在收到《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将放弃其持有的公司3537.37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9.34%)的表决权(包括表决权放弃期间,转让方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其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至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初芯微,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尹佳音。

2025年12月15日,初芯微就与马礼斌签署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彼时约定,马礼斌将其持有的1788.84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78%)以15.31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初芯微。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且马礼斌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马礼斌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537.37万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34%)的表决权。

此前在2025年12月8日,初芯微已与珠海鸿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鸿禄将其持有的1280.41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以13.28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初芯微。

2025年12月15日,上市公司还与青岛初芯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青岛初芯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3451.5万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青岛初芯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5.87%,初芯微和青岛初芯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29.99%。

彼时公告显示,初芯微和青岛初芯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初芯微和青岛初芯将持续完善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对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优化及未来发展提供赋能与支持,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1日晚间皮阿诺也表示,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初芯微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登记过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市场集中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初芯微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受同一控制的企业之间相互转让的,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因违反承诺转让股票所获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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