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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300424.SZ):控股股东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原标题:航新科技(300424.SZ):控股股东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格隆汇2月24日丨航新科技(300424.SZ)公布,2026年2月13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衢州创科”)、杭州畅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畅昇”)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为了消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未来转股对此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影响,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就衢州创科、杭州畅昇各自受让的股份比例、股份转让对价以及付款安排等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杭州畅昇于2025年10月2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衢州创科与杭州畅昇于2025年10月27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终止。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恒贸与衢州创科、杭州畅昇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广州恒贸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4.9555%)分别转让给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股份转让单价为14.57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534,805,895.48元。其中衢州创科协议受让航新科技23,905,9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7402%),杭州畅昇协议受让航新科技12,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2152%)。

同日,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股份转让完成后,衢州创科和杭州畅昇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航新科技重大决策事项中采取一致行动。为确保双方保持一致行动,杭州畅昇拟将其持有的航新科技12,8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215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衢州创科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衢州创科直接持有航新科技23,905,96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7402%),合计持有航新科技36,705,96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555%)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衢州创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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