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龄液压获核芯破浪要约收购 收购完成后持股比例将达41.99%)
2月2日晚间,长龄液压(605389)公告,披露收到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相关事宜。本次要约收购旨在提升收购人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并取得控制权,且不以终止长龄液压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核芯破浪,一致行动人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此前在2025年7月10日,长龄液压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与核芯听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24.99%公司股份;夏继发同时与澄联双盈签署协议,转让5%公司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29.99%的股份。
核芯破浪向除一致行动人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拟收购1729.0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35.82元/股,该价格经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后确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既不低于收购人此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的最高价格,也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共计33个自然日,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要约不可撤回。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进行收购。收购人已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26亿元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该金额不低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为核芯破浪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长龄液压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未通过质押本次交易所得股份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35.82元/股,远低于目前长龄液压的价格79.32元/股。如果市场没有太大变化,应该很难要约到愿意出售股权的股东,但是核芯破浪一方早在收购夏继发、夏泽民控制权之时,就已约定好对方要接受要约收购。
夏继发与澜海浩龙已承诺将分别以1625.30万股、103.74万股股份不可撤回地申报预受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长龄液压6050.2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9%。若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协调其他股东提出解决方案,以维持公司上市地位。
此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所得股份,核芯听涛、核芯破浪、澄联双盈所持本次协议转让股份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及质押。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公司股份的安排,亦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等相关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