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原标题:关于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4 号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淦雄、黄铭雄: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黄淦雄、黄铭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5〕178 号)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

2023 年、2024 年,公司向供应商广东雄和模具制造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和模具)进行采购,金额分别为 2692.77

万元、1999.09 万元;向供应商佛山市造峰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造峰贸易)进行采购,金额分别为 2836.47 万元、

4911.52 万元;向供应商佛山市德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虹贸易)进行采购,金额分别为 142.73 万元、406.76

万元。雄和模塑、造峰贸易、德虹贸易注册资金或部分营运

资金来自于黄淦雄、黄铭雄,黄淦雄、黄铭雄为公司实际控

1

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雄和模具、

造峰贸易、德虹贸易为公司关联方,但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

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7.2.7 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

制人兼董事长黄淦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兼时任董事黄铭雄未

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4.3.2 条、

第 5.1.2 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应当积极

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1 月 12 日

2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雄塑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